教务处职责
 
    负责学校主体班次的招生、教务、学籍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    一、负责学校主体班次的招生、学籍管理和结业组织工作。
    二、负责学校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制订和实施工作。会同教学部编写教学大纲;学员研讨题目的拟定工作。
    三、负责学校主体班次的教学督导、教学检查工作。
    四、负责学校主体班次学员学习成绩考核工作。组织各学科的考试、考查命题,评卷,成绩登记(一式两份)和成绩管理工作。
    五、负责学校主体班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。负责兼职教师的聘请、考核和兼职教师酬金的制表工作。
    六、负责学校主体班次教材的订购、发放和管理工作。
    七、负责本部门管理职责内各种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工作。
    八、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    九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